各镇(街道)工办(经发办)、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我市船舶修造行业的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有效预防操作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六月上旬开始对我市船舶修造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在企业从事相关岗位中,但尚未取得涂装工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2.对已取得涂装工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并需要提高职业资格等级的从业人员。
二、 报名日期及培训地点
1. 报名日期: 2015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2. 培训日期: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培训地点:石塘镇上马工业区 (浙江鱼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或松门镇松北村(浙江合兴船厂会议室),视报名情况而定。
三、 工作要求
1、请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办班的相关工作。
2、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合理安排好工作,务必参加;报到时提交《温岭市职业技能鉴定表》1张(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免冠照片4张。
3、非温岭籍人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1张。
4、船舶修造企业主必须安排无证上岗人员参加培训,对无证上岗人员一旦查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
5、各船舶修造企业需指派1名工作人员,在报到日上午7:30前到培训地点协助培训学员办理登记手续。
请各镇(街道)通知好相关企业并将汇总表在5月26日下午4时前反馈至经信局信息化科。(联系人:林潇,联系电话:86111806,政府网:638428,传真:86121077,Email:799130635@qq.com)。
附件:1.温岭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个人)
2.各镇(街道)船舶修造企业涂装工技能培训汇总表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0日
转载自:http://www.wlgy.gov.cn/xyxh/gggs_929/201505/t20150520_165794.shtml